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

时间:2024-10-24 13:12:09
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1

《百年孤独》陆陆续续地用了一个多月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是一部意识流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作者马尔克斯用这样一种独特的写法,描写了南美一个叫布恩蒂亚的家族和马贡多地区的衰亡史。

看完这部小说,我闭上眼睛好好想了想这部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内容?可是一无所获。也许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特点吧,它就是想表达一种心境,一种情绪。

我是20xx年8月13日周六午后在实达一区公寓我租住的小房间里,最终读完这部小说的。在读最后几章的那几个小时中我尤其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和一种生命的无奈感。我情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自己一个人在福州打拼的生活,想到了生活的艰辛,想到了家乡,想到了父母,想到了女朋友,想到了自己的老年及死亡,想到了生活的意义等等。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那他要表达什么呢?或许可以把这部作品当做一部心理学的小说来看,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是无比孤独的,即使他有很多的朋友,有很多的活动来塞满自己的生活,也许在他内心的某个角度还是充满着孤独。

他或许还想表达的是对人的能动性的否定,布恩蒂亚的家族不乏精力旺盛想把家族打点好的人物,可是到最后家族还是不可避免的衰落,被一阵飓风吹散。

就像我写这篇文章时,我想到的是,我写这篇文章有什么用呢?我死了以后,这篇文章又在哪里?能被几个人看呢?如果大到整个世界,人们每天这么营营苟苟的生活着到底有什么用呢?也许可以为后人留下一些文物,但人类毁灭以后呢?地球毁灭以后呢?

这里貌似是宣扬了一种悲观的无为主义论?和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不符,但它还是有它存在的意义的。

那作者又告诉了我们什么解决的办法了么?

仔细想想还是有的?

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很早就预言了这个家族的命运,最后奥雷良诺参透了羊皮卷的奥秘,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很淡定的看着羊皮卷,很淡定地等待着最终命运的到来。

也许这就是作者要告诉读者的解决办法吧,既然已经知道自己的最终命运,那就勇敢的生活吧!那就是

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2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折映了一片大陆及其人们的富足与贫困。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布恩迪卡家族创立了马孔多这一小镇,并在此定居长达数百年。在这漫长的时间中,家族中的7代人都拥有着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作者运用犀利的批判眼光、简洁的直观语言和夸张的表现手法,为我们描述了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历程。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卡是西班牙人的后裔,由于受梦的启示来到一片滩地并决定在此居住,后来陆续有人来到此地定居,这就是小镇马孔多。这是一个极有创造力并富于思考的人,因为家族中曾出现过近亲结婚而生出长有猪尾巴的孩子的先例,所以他的妻子乌尔苏拉对此一直保持警惕。

在这个百年家族中,所有的男孩只有两个名字: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从布恩迪卡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体格强壮,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但唯一的例外就是布恩迪卡家族中第四代的孪生子——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和奥雷里亚诺第二。他们一出生就热衷于互换身份的游戏,并保留了对方姓名下的性格。戏剧化的是,在这对孪生子相继离世后,丧葬的'人群因混乱而将他们送入了对方的坟墓里。家族中落的悲剧无法避免,家族中第六代的大女儿梅梅的私生子奥雷里亚诺不知不觉爱上了自己的姨妈。乌尔苏拉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他们俩生下的孩子竟长着一条猪尾巴!当奥雷里亚诺终于译出预言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这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小说虽然荒诞,但确是人类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读毕全书,我们可以领悟,这一系列的故事之下,我们更应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真正的名著足以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我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耐人寻味,咀嚼著作者留下的深意。合上书本,思绪早已随著书中如梦的人生飘远……

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3

文明从不包容孤独

——记《百年孤独》

很久以后,我还是会想起合上书页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窗外正下着雨,连绵而漫长,无端的像极了马孔多的那场看不到尽头的大雨。仿佛可以让世界青藤满墙,封住里头回忆眼神明亮。它冲走了原定的考试,却冲来了不远的离别。其实本也不差着多少,但就如一叶柳片飘落湖心,寂静于无形之处,悸动于有形之所,涟漪不断,猝不及防。

枯木逢春,有时候听起来像是一个故事的开始,但有时候也许仅仅只是一个故事的结束。

而这是一个开端在名为马孔多小镇,终止于一场飓风的故事。

布恩迪亚家族的先驱们驻足于南美大陆这块土地,过着光怪陆离的生活。偶有吉普赛商队寻着鸟鸣清脆误入这迷宫中的小镇,他们带来冰块,带来失眠症,带走男孩,留下预言书。形形色色,不过是所谓文明的产物。这也曾是一个未被文明问津的净土,可它后来还是有了火车内战和香蕉公司。枯枝败叶,那些腐朽的叶子萦绕在小镇的上空,最终都抵不过一场飓风卷个干净——再也不会重现大陆的马孔多,再也不会重现大陆那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

马尔克斯构建了这样一个世界,与世隔绝,遗世独立。然后看它被文明腐蚀,被孤独吞噬,去留下一卷无人能解的羊皮卷让他们去看破命运的诡谲,踽踽独行走向终结,其实,这未尝不失为一种浪漫,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孤独,而同名的却总也避不开相似的命运。当他们齐聚一堂,孤独漫延于血脉,贯穿着生死,这就是一种轮回,永无止境。没有人逃得过孤独,孤独才是真正的魔鬼。

第一个被绑在树下,最后一个被蚂蚁啃噬。这样一个跳读羊皮卷而探索到的家族让人心惊。何塞痴迷的炼金术,乌尔苏拉坚守的家族,奥雷里亚诺制后又融的小金鱼,阿玛兰妲缝过又拆的寿衣;以及永绝于世的勇气,万水千山的女王,终归于天的美人。他们各自孤独,并各自沉溺。这像一截火车,时时妄图偏离轨道后肆意狂奔,但却始终挣不开脚下规定的道路,似命运三女神纺锤上的纱线,笔直的通向……死亡。

这仅仅是流淌在美洲大陆的孤独,魔幻与现实的交融;这还是一直隐藏于世界的孤独,著书与获奖的交织。凝这八代人的世界于一本书,短短翻过的几页也许就是他们的一生。忽觉光阴荏苒,红颜转瞬枯骨,青丝蓦地华发。无关悲喜,只让人想合上书页轻轻叹一口气。

人生无根系,飘如陌上尘。

分散逐风转,已是非常身。

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4

首先,还是大概介绍一下这本世界级的名作吧。这是一本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顶级之作,没有之一,以词会意,就是立足现实的平淡、残酷、事件,在情节、生活、人性上贴近现实,一定程度上舍弃了为大众熟知的戏剧性比如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情节,取而代之的是添加魔幻离奇的表现

这本书成书于1966年,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堪称不是诺贝尔文学奖为这本书增光添彩,而是这本书为诺贝尔文学奖恢复了声誉,你就说有多牛吧!当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么有名的小说,怎么就不拍成影视作品呢?看到一半我才明白,原因是:1、很难拍出来;2、拍出来没有人看,为什么?

上面两个问题可以一起回答,魔幻现实主义这种抽象的表现手法,只能是书本中以文字的展现的方式才可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就像音乐会、演唱会的现场的效果是耳机与音响不可比拟的,而影视作品主要以情节、画面效果、主人翁的卓越吸引观众,这部书如果拍出来,耗资不菲不说,必定不伦不类,一方面要被看过原书的人的骂——和原著相去甚远,一方面,要被没有看过原书的人骂——不知所云,所以,这本书的题材有且只有文字表现才能达到如此卓绝的效果。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初一以百年孤独为题材的读后感5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折射了一片大陆激起人们的富足与贫困。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

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是由于读书节和诺贝尔文学奖的高度评价的缘故,我就想一探这本书到底有何吸引之处。这本书是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直到20xx年这本书才在广州市购书中心的书架上出现,而且在畅销书的榜单上小有名气。后来在网上翻查这本书的资料,发现原来作者马尔克斯曾撂下狠话,有生之年不会授予中国任何一家出版社,因为中国盗版猖獗。不过他也食言了,那就注定我们在有生之年可以一睹正版名著的风采。

说了那么多的体外话,还是讲回我读这本名著的感受吧。当我翻开这一本书,就注定了我孤独的阅读历程。一开始,我就被第一句话带回了那个许多年以前的小村庄——马孔多。见证了一个小村庄历经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其消失的全过程。作者通过30万字的篇幅诉说了一个历经百年沧桑的小村庄里面的怪人怪事。为何会称其为怪人怪事呢?因为其中发生的故事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例如他们每一代的生活,姓名,性格都惊人的相似。时间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或者说,时间都在转圈圈。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都逃脱不了一种宿命——孤独。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奥雷里亚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蕾梅黛丝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尔,她从未看过羊皮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人物的话,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它,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百年孤独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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